唐某某、王某等涉嫌盗窃罪一案(涉案金额降低)
作者:王玉用 更新时间 : 2019-12-01 浏览量:519
案情介绍:唐某某、王某等涉嫌盗窃罪一案,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,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指控被告人唐某某、王某、陈某某、吴某某等犯盗窃罪。王玉用律师受律所指派担任吴某某涉嫌盗窃罪案一审等辩护人。
办案经过:接受委托后,王玉用律师查阅卷宗,并会见了嫌疑人,对案情有了详细了解。庭审中,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吴某某参与的第20起盗窃电池的价值提出异议,并发表相应质证意见,质证意见被采纳,后经重新鉴定,最终,一审法院查明的吴某某涉案的盗窃数额得以减少,最终被从轻处罚。
结果:经重新鉴定,一审法院查明的吴某某涉案的盗窃数额得以减少,最终被从轻处罚。
案号:(2018)云0381刑初483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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